国资办组织部署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
近日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做好直属高等学校、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》(教财司函[2014]523号),国资办在认真学习文件通知的基础上,按照校领导的批示,结合学校的资产管理现状,分两个层次组织部署全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。
在企业资产产权登记的层面上,国资办根据学校情况,将企业产权登记的通知、相关文件以及操作要领等分别传达给校产办、科技开发部、总务部各中心,同时在他们填报的过程中予以指导和帮助。
在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层面上,国资办专门召开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会议,组织学校房产部、设备部、医学部以及二级事业法人单位,包括软件学院、附中、附小等学习文件并提出要求,指导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和填报。会上,国资办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产权登记工作,明确责任,将工作具体落实到人,严格遵照《通知》要求及时间节点,整理、收集、录入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,确保产权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,确保产权登记工作按时完成。
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产权管理一项基础性工作,也是资产管理区别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特征。通过产权登记,明晰产权关系,明确权利和责任,以法律形式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单位、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、使用权,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目前,各高校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,国资办也主动与教育部、各高校保持密切沟通。